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推動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創新,根據《海口市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和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北京大學附屬中學海口學校2024年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具體內容如下:
一、招生范圍
具有海口市學籍且在海口市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海口市戶籍且在海南省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類別和計劃
注:根據報考考生生源實際情況,指標可以調劑。
三、招生報名條件
1.具有海口市學籍且在海口市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海口市戶籍且在海南省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學科綜合成績排名位居所在學校總排名的前20%;基礎學科(英語、數學、物理)拔尖,擁有省級(或以上)信息學學科競賽獲獎者優先考慮。
四、報名時間和方式
1.線上報名。
2024年5月11日-5月17日18:00.考生填報申請,并根據要求到學校現場遞交相關材料。線上報名和現場遞交紙質材料兩個環節,缺一不可,否則報名無效。
2.現場報名。
家長需于5月17日18:00前前往北京大學附屬中學海口學校招生接待室提交紙質資料。
紙質材料內容如下:
(1)承 諾書。現場報名時需要考生及監護人在報考承 諾書或知情同意書上簽字(一式兩份,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學校留存),承 諾書包含以下內容。①知曉并同意以下錄取規則:“根據海南省中招工作意見和實施細則,參加了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經公示合格予以錄取的考生視為填報了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把名單報省中招辦備案,在學校所屬錄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錄規則先于統招生優先投檔錄取。在中招管理系統中,這部分考生的志愿將被自動設置成已填報了相應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許考生再修改或取消該自主招生志愿”。②本人承 諾具有本市學籍且在本市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我省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滿一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考生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戶主頁、學生本人頁),復印件放在檔案袋中,原件在現場核驗后退回;
(3)初中階段參加與報考科類相關且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放在檔案袋中,原件在現場核實后退回。
五、考試安排
2024年5月26日自主招生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六、錄取辦法
1.根據海南省中招工作意見和實施細則,參加了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經公示合格予以錄取的考生視為填報了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將由教育行政部門把名單報省中招辦備案,在學校所屬錄取批次中,按普通高中招錄規則先于統招生優先投檔錄取。在中招管理系統中,這部分考生的志愿將被自動設置成已填報了相應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且不允許考生再修改或取消該自主招生志愿。
2.根據測試成績總分,按學科特長和科技創新分別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數的 1:1.2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擬錄取學生從入圍名單中產生。報考人數不足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視測試成績確定人數,剩余計劃經學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組討論可取消或納入統招計劃錄取。
3.錄取學生名單經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核,上報海口市教育局備案,海口市教育局官網將統一公示各學校擬錄取名單。
4.中招錄取過程中,嚴格按照公示名單進行錄取,根據錄取學生的測試成績排序,遵循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最低成績不得低于2024年中考滿分成績的80%。
七、招生監督與咨詢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接受有關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如有考生舞弊,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圍資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